引用:
原帖由 sabbath 于 2007-8-8 00:45 发表 
这点屁事还掰叱什么,3年的合同不合法,就可以不遵守(注意,这不遵守是彻底的不遵守,
即使我刚干了一个星期,我发现公司跟我签的合同原来是不合法的,那我马上拍屁股走人,到法院说事儿也不怕)。
扯什么道德?跟道德挨得着边么。
另外,不论如何不给开退职证明就是非法,首先要不违法,接下来才考虑道德的问题对么?
你说道德什么目的?掩盖非法事实么?你公司先别违法再来追究社员 ...
本人帖子里没有任何一句话,说楼主应该遵守3年的不合法合同。也没有任何替该公司掩盖不法事实的句子。
第一不认识楼主是谁。虽然从这个坛子的帖子内容能看出来,不少人互相认识甚至本身就是同学同事,但是我是根本不知道楼主何方神圣。
第二不知道楼主所在公司。犯得上为它掩盖什么合法不合法吗?
所以我完全出于中立的立场回得帖。而且措辞也是“不管是流氓社长还是流氓员工”,没有特指任何一方。
只是想说我们不应该以仅法律作为日常行为准则,那个标准比较低。
五千年的文明古国,为什么现在都说世风日下,国人素质不高。我不认为是古代的法律比现代法律更加合理更加严谨。封建社会的法律远不如民主社会的法律健全合理,
以前能出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和平盛世,显然不是一个合法就能解释的。
再声明一下,这帖不是针对楼主和其公司之间的矛盾。并非特指某个人某件事的,希望这次不会引起误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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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Ken 于 2007-8-8 12:49 编辑 ]